2020年6月24日,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印发2020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,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2万元家资助。
一、申报主体
济南市当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、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,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。
同一单位在同一申报年度获得国家优势、示范企业的,按最高额度资助一次,不重复资助。
二、资助标准
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家资助;
对当年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15万元家资助;
对当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2万元家资助。
三、申报材料
1. 申报材料目录;
2. 承诺书;
3. 《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资助申报表》;
4. 申报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的,提供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》证书复印件;
5. 单位主体资格证明。
四、核准类知识产权资助申报推荐范围及时间
(一)第一批申报推荐范围及时间
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确定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。
各区县受理资助申报时间:2020年8月17日至8月31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区县推荐时间:2020年9月7日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
(二)第二批申报推荐范围及时间
2020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确定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
各区县受理资助申报时间:2021年2月22日至3月8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
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区县推荐时间:2021年3月15日前,逾期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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